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11-08
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21〕14号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贵州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相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西部地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贵州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社会重视技能、人人想学技能、处处可教技能”的技能型社会,全力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让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列车驶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通过部、省共同努力,大幅度提升贵州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服务高水平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
办学体系更加完备。职业学校层次结构更加合理,办学定位更加清晰,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更加优化,逐步形成“城市—区域—企业—学校”全方位、立体式产教融合体系。
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突破产教融合体制机制障碍,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和品牌,带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
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逐步提高,服务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能力显著增强,融入贵州经济体系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协作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职业教育科研力量、产业力量、学校力量融通共进的东西部协作发展机制,形成职业教育发展东西部协作的典型成果和辐射效应。
二、主要举措
(一)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1.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地位,在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前提下,实现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全部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中高职“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探索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相互融通、学分互认。到2025年,100所参与中高职“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支持贵州建设30所国家优质中等职业学校。
2.高水平发展职业专科教育。把发展专科高职教育作为优化贵州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主要方式。鼓励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高中毕业生和未稳定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滚动支持贵州10所高职院校。
3.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贵州以优质高职院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服务区域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条件匹配的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鼓励省内优质普通本科高校试点举办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二)构建面向社会的技能教育网络
1.强化普通学校通用技能教育。强化中小学职业体验教育,全省设立“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周”,开放全省优质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与配套资源,在职业院校建立若干个职业体验基地,遴选并推广优秀职业体验实践模式与案例,开展不同领域的职业启蒙和研学体验活动。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在普通高校开展技能类教育社团巡展、竞赛等活动。
2.发展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岗位技能教育。落实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与培训。引导国有企业优质培训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中小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开展企业岗位练兵,举办一线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3.鼓励社区积极实施技能惠民教育。开展数字技能进社区活动,定期为老年群体提供数字技能培训和帮扶。大力开展老年教育,到2023年,实现3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校(老年大学)学习点;到2025年,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老年大学常年在校学员容量分别达到15000人、4000人、2000人以上。依托社区学院建设若干个社区技能帮扶基地,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三)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
1.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实施职业院校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特聘岗。建立职业院校人员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职业院校人员总量管理。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2.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人员总量内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在机构编制部门报备;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备案制。
3.推动智慧职业教育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职业教育”,支持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探索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支持建设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打造立体化产教融合示范性工程。到2022年,通过试点布局建设1个以上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区域内打造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5个以上在全国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教融合联盟;培育50个以上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创建10个以上集聚全省高素质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成20个以上装备水平国内一流、产教深度融合的工程项目(实验实习实训基地)。
2.推动特色产业学院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公办职业院校利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企业共同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办学机构,实现公办职业院校与市场主体联合办学的体制机制创新。到2025年,全省共建5个混合所有制或股份制二级产业学院。推动产业学院探索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构建体现中国特色的学徒制内容体系、教学模式、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学位授予制度等。
3.建立西部产业人才供需研究与发布机制。面向西部省份主要产业,探索建立技能需求预测网络,促进跨区域技能资源与优势互补,提升省域技能需求响应能力。建立专业化的产业人才需求研究机构和发布平台,科学引导技能学习,促进技术技能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五)打造西部农村技能教育示范工程
1.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高等教育机构、县域职教中心、农技站等教育和培训资源,建立5个以上示范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打造支撑县域产业的现代职业农民培育品牌。建立适应县域产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模块化培训课程体系,形成体现县域产业人才需求特征、覆盖主要行业的在线模块课程库。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针对多元需求设计“学历+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广泛应用混合教学、项目教学、情境教学等适宜的教学方法,开发系列培训教材,构建高质量产业农民队伍培育体系。依托华东师范大学共建西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培养贵州乡村振兴急需的技能人才。
2.促进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农技站、农广校等农业技能学习点的培训作用。开发和普及农业技能移动学习平台“农业大学习”,整合农业知识学习、农业生产问题在线咨询、农业发展信息共享、国家农业政策宣讲等多项功能,打造示范性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移动平台。开发“送教上门”“田间课堂”等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指导方式。
3.实施民间技艺传承创新帮扶工程。重视苗绣、贵银等优秀民间技艺的生产、生活和文化价值,鼓励职业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参与民间技艺挖掘和保护工作。成立5个民间技艺产学研联盟,探索民间技艺保存方式与发展机制,对具有产业化价值的民间技艺给予创业扶持。创新民间技艺传承的方式,打造10个民间技艺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特色学徒制在技艺传承中的价值。“十四五”期间,支持贵州省建立5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5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重点传承苗绣、贵银等优秀民间技艺。
(六)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发展制度
1.建立技能荣誉制度。建立省级技能荣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大国工匠和取得突出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分行业设立省级技术技能专家库,发挥专家库的决策咨询、行业引领等作用。支持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分年度在企业内部开展“进步标兵”评选,鼓励一线青年工匠积极进步。
2.构建和完善资历框架制度。建立省域资历框架制度,搭建贵州教育学分银行基本流程和制度框架,探索基于能力标准的学历类和继续教育类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以及学历与职称等级的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3.建立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融通发展制度。支持贵州省探索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融合贯通发展。加强统筹,推动技工院校初中段招生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政策、计划、平台和宣传。充分发挥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和办学优势,支持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之间开展合作办学、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等。
(七)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作
1.成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东西部协作联盟。支持与广东省优质职业院校共建50所“粤黔”示范学校。携手N家企业,共同实施“1+1+N”协同发展模式,为“东部优质企业+贵州资源”“东部市场+贵州产品”“东部总部+贵州基地”“东部研发+贵州制造”等模式提供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2.创建“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合作品牌。依托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举办职业教育东盟国际交流论坛,举办中国—东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建立中国—东盟“赛教融合”国际合作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3—5所贵州职业院校进入“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企业“走出去”。
3.打造职业教育发展城乡协作示范区。探索城乡职业教育资源互通、供需对接的协作模式,鼓励高职院校与县级职教中心深度合作,以办学点、研究所、人才培养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形式开展联合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和社会服务。发挥清镇职教城集聚和溢出效益,推动产业园区、职教园区与城市深度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教育部部长和贵州省省长共同担任组长,部、省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部有关司(局)和贵州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和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贵州省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教育部统筹各司(局)及有关省(区、市)教育部门,合力支持贵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贵州省各市(州)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一地一策”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教育部加大对贵州省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根据发展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贵州省全面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办学成本等因素,适时对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贵州省各市(州)政府在保障教育经费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本地职业教育发展,并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本区域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政府职业教育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职业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实施高校“五级书记抓党建”工作机制,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技能贵州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附件:1.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2.贵州省工作任务清单
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4日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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