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变更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有什么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须按拟聘职务系列的要求,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重新评审或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即:非相同、相近专业变更职务系列,可根据现有职称等级重新评审同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材料要求与同专业系列评审人员一致;相同、相近专业变更职务系列,如高校教师专业资格变更为同专业的中专、技校、中学教师专业资格,以及中专教师专业资格变更为同专业技校教师专业资格,填写变更表后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相应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2)变更职务系列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原职务系列岗位上的履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履职年限。
(3)变更职务系列后拟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先按原级别完成系列的变更,下一年度后再申报评审晋升职称。
(4)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和专业资格档次,需变更职务系列和专业的,一律参加相应资格考试。